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专职工作时限
2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到岗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环保、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熟悉公文写作格式,有从事过文秘、写作工作经历的优先,有从事过政府机关工作的优先;
(六)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4.有失信行为记录的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地点: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304办公室(梓潼县五丁路北段191号),联系人:史雯雯,电话:0816-3552907;网络报名邮箱:1063994620@qq.com。
4.提交资料: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个人简历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招聘面试环节。
(三)面试
主要对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面试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通过面试人员自行开展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上报局党组审批,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期2年。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绵环办发[2020]24号)执行。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照最新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后,按照(绵环办发[2020]24号)执行。
(二)福利待遇:在职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购买“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承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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