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射击、自行车、跳伞、航空模型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省武术院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武术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赛艇、皮划艇等水上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省青岛体育训练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射箭、击剑、现代五项、帆船帆板、马术、航海模型等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五)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手球、橄榄球等运动项目管理和手球、橄榄球、部分田径项目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六)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田径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七)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游泳、铁人三项、静水救生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八)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体操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足球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篮球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一)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排球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二)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三)省烟台体育训练中心
省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冲浪、蹼泳、海浪救生等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86人,其中,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3名、省武术院4名、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10名、省青岛体育训练中心8名、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9名、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5名、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11名、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7名、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14名、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1名、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9人、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4名、省烟台体育训练中心1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专项体检合格。其中专项条件包括比赛成绩和选材考试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为国为省争光和为体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和意志品质;
3.身体健康,适合长期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项素质能力条件和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发展潜力;
4.达到聘用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试训运动员。
(二)专项条件
1.比赛成绩需达到《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运动员试训招聘标准的通知》(鲁体竞技字〔2018〕7号)规定要求。
2.参加运动员选材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世界青年比赛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视情况免予选材考试,直接进行考核、体检。
3.未达到比赛成绩条件,但经选材考试、专家论证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质运动员,或未经试训但比赛成绩达到破格条件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以给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对应聘人员条件达不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按《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程序(试行)》(鲁体人字〔2008〕43号)规定及我省关于运动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体育局网站(http://t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采取电子邮件(sdtyjrczx@126.com)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试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招聘运动员考试审核表》。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体检
1.招聘单位分别协同省体育科研中心、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专项、体能、机能等方面考试考核及体检工作。
2.根据运动员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招聘单位运动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报省体育局。
鉴于运动员岗位的特殊性,按实有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考核。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符合聘用条件的,经省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运动员名单,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意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各招聘单位与聘用运动员按规定签订《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五、待遇
招聘单位聘用的运动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体育运动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省体育局人事处0531—51761932。
举报投诉电话:省体育局机关纪委0531—5176185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体育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