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2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9:00—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11日11:00—1月13日20:00
缴费时间:2023年1月11日11:00—1月14日12: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虚假填报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准考证及相关材料的具体时间在长清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登录长清区政府网。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长清区创促大厦,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路北)1008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面试人选确定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
4、在职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
5、《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1、2、3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5项需提供原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上公示。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上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考察、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疫情防控标准要求及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