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考生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选择“业务管理”栏目进行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名后,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材料顺序上传,电子版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
(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在教育经历栏中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二)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
(三)考生须提交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在校期间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和落户,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并有本人签字。
(四)考生须提供毕业前3年以来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
(五)其他材料和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执行。
上述材料于1月12日24:00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reeaoffice@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报名岗位,附件格式为DOC、JPG或PDF。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笔试
依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考虑教育背景、考生成绩、综合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等因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处室组织专家专门成立评选组,对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客观打分,按得分排序,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1:2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并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考生主动放弃,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生态总站通知后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在公示结束后,若出现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s://www.moahr.cn/)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http://www.reea.agri.cn/)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未进入笔试、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可以完成派遣和落户的人员;毕业生年龄条件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请准确填写考生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考生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生应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自我防控,保障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