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人从事乡村振兴、林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40(含)周岁以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梨树区政府网站、梨树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五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梨树区政府一楼117室,梨树区农业农村局。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应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
4、考试:采取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5、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可以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梨树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25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年终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报名和考试按照防疫要求执行。
梨树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2482131
联系人:于莉18846426402
梨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