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司机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报考司机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cdpc@dg.gov.cn。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Word版);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其他岗位要求材料。(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缴费纪录)
3、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3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月3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原途径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实操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在面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实操。如实操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实操人数进入实操。
2、实操
实操时间、地点、实操内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在实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三)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769-22111101;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附件2: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