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单位简介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是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法律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防污及渔船海事调查处理,监管渔业无线电台。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理铺设、海洋倾废、海砂开采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2名,其中:三级岗位1名,三级或四级岗位1名(岗位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薪酬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02月01日后出生);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网站。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02月10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1日-02月10日。报名联系电话:0756-2119121、222958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yzzd@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电话”。报名人员发送邮件后请及时告知报考单位,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6-2229580。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提交):
(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声明”栏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需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三级岗位者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考生须主动关注和查询。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不予开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全程监督。
1.笔试
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后进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1.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6036、2119121。
(四)考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与笔试时间同时公布。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01月18日
附件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