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蚌埠市体育中学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教练员3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网站(http://wtl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体校(http://www.bbtyzx.com/)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要求政治合格,热爱体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专业训练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考生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截至2023年2月14日23:59分)通过发送报名邮件进行考试报名,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邮箱地址为:ahbbliuhan@126.com,报名邮件的主题命名为“报名表-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未按要求注明主题的报名邮件恕不受理),邮件须包含附件2《2023年蚌埠市体育中学公开招聘紧缺教练员报名表》和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考生填写报名表,将其命名为“报名表-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例:报名表-足球教练员-050101-张三;报名表是反映考生自身情况的重要依据,考生须详细填写表格。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二)现场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训练竞赛科。
3.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邮箱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1.参照全国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和中国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教学大纲相关内容,采取公开课教学(无生授课)和答辩等方式考察考生执教能力。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3.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取得运动成绩(世界三大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运动经历年限顺序高低排序。
2.体检、考察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市纪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解释,本次考试后续事宜在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如有疑问或咨询,请你联系拨打下列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0752(市文体旅局训练竞赛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1011(市纪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