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年薪约17万元,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2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802212881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
(三)报考应提交材料:
1.每位考生需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彩色电子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pdf扫描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进入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涵盖城乡规划等内容。
(三)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根据笔试排名,按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六、面试
(一)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专业知识能力。
(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视具体情况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城乡规划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60-89893759,联系人: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