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3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类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
环境监测相关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五楼)。
3.联系人:曲老师,联系方式:0579—82181523。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qupingjh@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居住地+毕业院校和专业(例如:陈XX+浙江金华+XXX学院XX专业)。
(2)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和报名表(见附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招聘面试,择优录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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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