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
主要承担“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综合收件工作,负责办事大厅的综合预审、咨询导服以及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考人数
共计4名。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不足3:1时,可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是否核减招考名额。
三、招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
(三)本人或配偶是萧山户籍(时间截至2023年2月1日前);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招考公告、报名表格可在萧山区政府网站、萧山网、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或下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月10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创中心B楼)602办公室。
2.报名资料:
(1)报名表(提供附件下载);
(2)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配偶为萧山户籍的提供配偶户口簿及结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3)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短信通知(此条短信作为初试入场凭证,请勿删除)。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由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1.初试:采取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得分从高到低取前30名进入下一轮复试(如第30名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下一轮),本次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范围为政务服务、窗口礼仪服务等内容,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复试环节笔试和面试的计分比例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根据招考人数以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初试时间、地点: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在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23会议室。
复试时间、地点待初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萧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选择替补人员作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本年度内再次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本次复试入围人员中择优补录。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和有关结果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招考计划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和区审管办“无差别综合受理”专岗人员绩效工资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财政核定和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解释,联系电话:82899115。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