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镇委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为行政辅助类自筹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83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四)政治面貌: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等工作;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0日17:30,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63-8739697。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吉田镇委党校公开招聘政府自筹自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签名确认);
2.近期大一寸正面红色底免冠彩照2张(同版);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有相关资格证件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6.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镇党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
对考试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工资待遇按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解聘或辞退。
八、其他事项
(一)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1.应聘者放弃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二)建议报考者提前熟悉考场,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考场的交通状况,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此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