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日9:00至9月7日16:00登录“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xzp2023.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网上报名期间,招聘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9:30.
2.已成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涉及有关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09:00—11:00(星期六),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报考系统查询,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web/qxmh/index.ptl)上公布;
3.地点:以准考证地址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计算,不足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人社局安排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目录上公布,清新区人社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时间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请于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302室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六)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联系电话:0763--5810078;
招聘系统技术联系电话:4008228076
附件: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