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北面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港珠澳大桥、澳门18公里,北上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关于珠海高新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和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是珠海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的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
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名称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被单位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25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我市其他人才政策申报条件的,还可按规定申领相关奖励补助、享受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方面的优质服务。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zhgxdzb@zhuhai.gov.cn(备注:报名文件按顺序排列,压缩包请注明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就业推荐表(附件4);
(3)导师推荐信;
(4)学业成绩单;
(5)个人自我评价材料(1500字以内);
(6)身份证(正反两面);
(7)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
(8)学术能力、社会实践等有关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上传pdf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进入面谈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线上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不高于5:1的,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人员需进行线上面谈,根据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名次。
线上面谈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内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四)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由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826,3629320,监督电话:0756-3629627。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按照珠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度珠海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的公告》在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如符合本公告招聘资格条件的,可直接进入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考生费用,应聘者来珠参加面试可领取最高2300元的往返交通补贴,补贴标准请见附件5。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