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鸡冠区核算中心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设置
鸡冠区核算中心工作人员7名,岗位为区直预算单位代理记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报考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2022年8月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4.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鸡冠区户籍(或鸡冠区域内常住人口);
6.能够进行办公软件及财务电算化操作应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参加邪教组织的;
9.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2月15日下午5时报名结束。
(2)报名地点:鸡冠区政府财政局二楼201室(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
咨询电话:0467-2657316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将审核结果、考试时间、地点于2月17日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因时间比较紧资料准备不充分的,可由本人承诺先参加考试,后补充相关材料。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上机操作考试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
2.上机操作考试:成绩为40分,由本次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公布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上机操作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限一年。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月工资2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655990;0467-2655396;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266653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3.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