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环境保护局是茂名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肩负着组织监督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环境标准的贯彻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水体、大气、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核与辐射、有毒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与技术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本市自然资源、海洋、农业等的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区(市)环境保护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岗位1名,文员岗位2名。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从分配及单位岗位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8日之后出生);
4、能自行在市区解决住宿问题。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会计岗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协调能力强,熟悉会计岗位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文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较强的办公综合能力,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适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按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
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报名(mmhbrs@126.com)。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8日。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75号大院(新福三路专家门诊部公交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