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属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市直属学校教师编制紧缺问题,逐步配足学科教学工作人员,促进市直属学校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的岗位数量
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是指通过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并与其签订购买劳动服务合同的合同制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今年秋季计划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岗位500个(详见附件)。
二、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岗位条件
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初中教学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学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关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教辅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市德育学校教官须具有高中(含中职以上学历),具体由市德育学校组织招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在茂名市教育局官网(百度:茂名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到报考学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本次招考不收取考务费。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2018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由相应报考学校设置报名点。
(四)报名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教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报名表到报考学校进行报名,由报考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无法提供有效材料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试讲题目由报考学校组织命题组命题,由报考学校按岗位条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每人备考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面试地点详见报考学校发放的准考证。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如有学校未能完成招聘计划,可经批准后组织第二次招聘工作。
五、体检、政审、递补、公示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报考学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和聘用等过程(公示之前)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茂名市教育局官网(百度:茂名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参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试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附件:1.2018年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计划表.zip
2.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茂名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