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至2023年1月),杭州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予聘用;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二、招聘岗位说明
男女不限,日常工作主要实地检查地名门牌及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协助查处地名(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善于沟通协调和主动思考,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具有地名(殡葬)管理工作经验,会萧山方言,懂萧山本地风俗习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0日(电话咨询:0571-83587868);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34235930@qq.com;
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联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品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考察德才表现、岗位匹配度和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
五、其他
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报名人员可咨询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殡葬事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358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