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数量
1.选聘范围: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人员。
2.选聘数量:1名,具体选聘要求见《2023年度潜江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行政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诚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同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市民政局人事科(潜江市江汉路28号)报名。
2.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招聘文件复印件;
④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⑤荣誉证明材料: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市民政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保留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并进行现场签到,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通过潜江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选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决定选聘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对象在潜江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选聘纪律
(一)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三)选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参加现场选聘有关活动时,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和进入面试考场回答问题时须临时摘下口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4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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