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4日,2月24日17:00截止报名,以电子邮件成功发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18004406@QQ.COM,邮件标题注明“2023年应聘中山火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报考者姓名”。
(三)报考应提交材料:
1.每位考生需填报《中山火炬开发区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彩色电子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面件;
4.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6.对应的专业技术或执(职)业技术资格资料PDF扫描件;
7.上述资料以“报考者姓名+材料名称”方式进行命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聘用资格。
2.我单位承诺对报考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进入资格复审、面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在面谈考核开始前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本人参加)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考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谈考核。
四、面谈考核
(一)面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谈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谈考核内容:考生在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素质情况、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其他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力等内容,并结合考生对应专业情况、工作情况进行提问。
(二)面谈考核结束后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过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
五、体检
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职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及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放弃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规定签订职员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60-89893920,联系人: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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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职员招聘岗位表.xls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