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优秀卫生人才和紧缺急需岗位卫生人才28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符合专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范围
1.优秀卫生人才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优秀卫生健康人才招聘: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2)国家“211”“985”“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校级优秀毕业生;
(5)在校期间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以上或三等奖学金两次以上;
(6)教育部学科教学评估“B-”级以上的等次相应专业。
2.紧缺急需岗位卫生健康人才的条件。属于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卫生健康人才,必须为医学院校第二批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自费生)及以上录取的生源(其中县妇幼保健院、医共体集团分院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址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德楼广场;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址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址为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路500米)。如招聘会有变动更改会及时公示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每个岗位招满即止,如需了解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
报名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设置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得列入拟录用人选。
六、复核。由县纪委监委、人力社保局、卫健局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从事临床工作的毕业生需在3年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岗位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咨询电话:长兴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2-6024358。用人单位电话:长兴县人民医院集团:0572-6267516,长兴县中医院0572-6056302,长兴县妇幼保健院0572-6039031,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2-622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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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