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遵义市播州区镇乡事业单位工勤岗位2名(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播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3.年龄女在20周岁及以上(2003年3月31日及以前出
生、男在2001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服现役满20年以上军人(含同等条件的现役转改文职文员)的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的基本程序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须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名人员须提交《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招聘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报名人员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军思想、《宪法知识》、贵州省省情、遵义市市情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准考证》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以内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六)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办理手续
1.对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区事业单位公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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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驻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驻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报名表.xlsx
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