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使用计划的复函》(池编办〔2017〕483号)文件及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收费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1名收费员,主要从事门、急诊等窗口收费工作,不纳入编制管理,属于医院自主聘用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9月27日起在池州人才网(http://rcjl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hizhouhospital.com)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3、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熟练操作电脑。
四、招聘报名、考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池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917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上机操作。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上述人员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按照1:2比例开考,如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将取消招聘岗位。
(二)上机操作
上机操作测试打字准确率。
上机操作时间为2018年10 月19日上午9:00开始。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10月18日工作时间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917办公室领取上机操作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面试考官由七人组成,设一名主考官,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测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计为面试成绩。考官由监督人员临时抽取,面试考场设一名监督人员和一名计时、计分员。
4、总成绩合成: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上机操作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5、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录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市人民医院择优聘用。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到市人民医院领取录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录用通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按照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在参加同职位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体检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递交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录用者待遇
月基本工资1200元,工龄工资50元,其他奖金、福利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医院为录用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受聘者录用上岗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有关信息将在池州人才网、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0566-2816426,2816108)。
考务电话:0566-2816108
监督电话:0566-2317860 0566-3393850 0566-28160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