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2018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华山风景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与幼儿教师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于2018年7月12日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政务网站和OA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3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30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教体科(管委会行政中心南楼211室)。联系电话:0566-2821156。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效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反映本人学历、水平、能力的自荐材料1份,近期免冠照片二寸3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需填写《九华山风景区公开招聘幼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须持有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考试费用:报名须交纳笔试费每人9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须达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学科)。
笔试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九华山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2.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包括两个环节,即上一节微型课(无生课堂)和音乐、舞蹈、美术等基本功测试,微型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基本功测试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九华山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考察成立考察组,由风景区人事部门、教育部门、社保部门各派1人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公示
幼儿教师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1.不占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报到手续后与九华新区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即依法依规办理五险一金。应聘人员工作期间享受风景区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能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等额递补一次。
附:《九华山风景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九华山风景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