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177705811550795-3222976
4.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上附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政审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四)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单位组织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个月内)未说明理由不来报到的,按其自行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试用期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左右/月(包含五险一金),另每月发放600元餐补至用餐卡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