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列市委办事机构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市职员服务中心负责合同制职员的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及薪酬发放、培训、考核等工作,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合法权益。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6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研究生专业要求为统计学(A020208)、社会学(A030301)、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理等)(A120202)专业;本科专业要求为经济统计学(B020102)、社会学(B030301)、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专业。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bzhk@zhuhai.gov.cn,采用rar格式打包压缩,文件按照“报名岗位级别+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①《珠海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资格证书等;
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核:市委编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笔试条件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公布。
5.其他事项: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事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事项待定,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19851。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市委编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编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6121,0756-223597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