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具有大专及以上统招学历(详见招聘计划表)。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为发布公告之日)。
6、应聘考生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5)克东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在公告网站中下载);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加分政策是否超期以报名最后一天,即2023年3月31日为准,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8)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报名时现场收取(现金)。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请考生关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与考试相关信息在该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
(5)咨询电话:0452-6154808,0452-6154807;监督电话:0452-4323861。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幼师专业教材、幼教教材及理论常识和教学能力。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自选少儿歌曲清唱、自选键盘演奏、现场识谱试唱、自选少儿舞蹈展示四个方面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教师资格证层次高的顺序。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由县人社局指导,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结束后,岗位若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并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可享受国家、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克东县。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东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克东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