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技术审查工程师第二类岗位1人、第三类岗位1人,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涉水相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
2.编写技术审查意见和其它公文;
3.负责项目技术审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参与部门业务交流、案例讨论和经验推广;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在东莞市水务中心工作,薪酬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志于从事水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223353308@qq.com,报名资料如下:
1、《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
2、个人简历PDF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扫描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报名材料请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包,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资格审查和考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类别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择优聘用。考核结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6623611;联系人:梁小姐
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