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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4人)

时间:2023-04-06 16:37:44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59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le.gov.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3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

  10.将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6日8:00至4月10日17:3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10日下午17:30关闭。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平台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两日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12日下午17:3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3年4月8日8:00至4月13日17:3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24日8:00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网络操作使用问题,请在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右方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联系电话。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1.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减少招考人数和免笔试岗位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请报考者关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

  2.报考紧缺急需专业或研究生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5名以上的,则根据岗位要求,须先参加《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将乐县城区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及时发布。

  5.笔试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4日至5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通知公告。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面试环节不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以及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复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面试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2、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为通过面试资格复核人员。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具体以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通知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若2个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事项要求及结果通知将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对外公布。

  六、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意见(2023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根据教高厅函〔2020〕9号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下列对象招考:

  1.面向在将乐县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指在将乐县基层单位服务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并于2023年9月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面向在将乐县服役一年及以上的现役副团职及以上军官待业随军家属:指经中共将乐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24号研究确定的驻将现役军人的配偶。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三明籍(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上述对象,不得报考。

  (五)面向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下列人员可以报考: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3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六)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七)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均以2023年4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体检对象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申请,报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十三)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约定的服务地或服务单位。

  (十四)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方面问题相关问题,请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8-8770559)。

  (二)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2322122。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3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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