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17时30分。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指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4.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一)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专业能力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石岐街道政务网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28302、0760-23328025
联系人:黄小姐、廖小姐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6日
附件1:中山市石岐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