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除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办公地点在宁波市区外,其他单位办公地点均在杭州市区,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具体是:
(一)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委托,承担专利申请相关辅助工作,包括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咨询、专利文件副本出具、专利费用减缴请求、优先审查推荐等工作。承担商标注册申请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相关辅助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调解、检验鉴定、宣传培训等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研究及智库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交流合作工作。加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牌子。
(二)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轻工业领域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质量安全风险研究、标准化研究、成果转化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培训及科普宣传;承担轻工业产品及体育场所、设施、室内环境等领域检验检测、质量鉴定、能效测试、绿色评价、质量认证;开展纺织、家具等领域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传递工作;承担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技术应对、产品缺陷技术研究及区域品牌建设研究等工作。该院具有40多年发展历史,是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计量校准机构。
(三)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为民营经济发展、广告监测、企业档案管理、信用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承担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运行、广告监测监播、信用评价、法律咨询、行业调查、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人才、技术、资本、品牌对接及商贸交流活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查询、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
(四)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为标准化、质量、技术性贸易措施、编码及自动识别技术等领域技术研究、咨询、检验、培训和应用推广;标准制定、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服务;WTO/TBT信息通报咨询、预警及研究;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及技术交流;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业务管理和实施;标准信息资料收集、翻译、管理、分析研究和馆藏建设与服务。该院获批为省委宣传部首批重点培育智库,承担国家市场监管数字化研究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商务部“浙江省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外贸易预警点”建设。加挂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牌子。
(五)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牌子。
(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局机关新闻宣传保障工作,协助承担相关政务信息、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重大宣传活动策划和实施工作;承担《市场导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公示、公告信息发布服务;承担省市场监管局所属社会宣传公益性电视栏目的编辑、制作和推广工作;承担全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化转型规划、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软件、数据资源等建设、日常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数字化转型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实施工作。
(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承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相关会议和干部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局机关行政许可受理辅助及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研究服务等工作。
(八)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和保存标准物质,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型式评价、计量比对及计量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任务,提供检定校准、质量认证、司法鉴定等服务,运行管理相关专业技术组织,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及标准,从事计量科技创新并提供科技咨询等技术服务。本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并经国家总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浙江省科技厅重点扶植科研院所之一。
(九)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缺陷产品召回技术评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分析与应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技术核查、检验检测技术方法及标准研究、行政许可技术评审等工作。
(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为市场监管系统和社会培养各类人才,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开放教育本专科各类学历教育,承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各类干部培训。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10家事业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19个岗位2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9个岗位招聘对象范围均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应聘招聘计划表中明确可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只报名、无需缴费。
各岗位设定的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见招聘计划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条件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各单位岗位总成绩折算办法见招聘计划表,其中不安排笔试或符合免笔试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00%直接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招聘计划表中明确的入围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面试采用答辩形式,其他招聘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http://zjamr.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ziip.org.cn/,通知公告)
4.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ttj.com/,通知公告)
5.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zjmyjj.cn,通知公告)
6.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is.org.cn,通知公告)
7.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
(http://zjippc.zjamr.zj.gov.cn/,通知公告)
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zjscdb.com/,公告公示)
9.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http://zjamr.zj.gov.cn//,公告公示)
10.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im.cn,通知公告/诚聘英才)
11.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zay.com/,通知公告)
12.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gsxy.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纪律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1;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0571-89938770;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571-89988180;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0571-89761057、0571-89761058;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0571-85786500;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7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0571-8976411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0571-89762147;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0571-85129834;
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0571-85125859;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商学院:0574-87211943、0574-87089471。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计划表.xls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