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是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承担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的技术工作,承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相关工作,参与做好快递行业党建工作,完成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zj.spb.gov.cn/)公布为准,请符合资格的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我中心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一般将安排人员递补。递补工作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zj.spb.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纪检办公室,0571-87183015。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7183049、87183055。
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