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杭州学院路、萧山以及上虞三个校区,主校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学知路151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2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必要时在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之间进行调配安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两轮进行,每轮按百分制计分。
第一轮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第一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但之前成绩不带入第二轮。
第二轮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第二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的总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在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的总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zjjs.edu.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zj.gov.cn,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zjj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1050960(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2588436(周老师)
附件: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二批).xls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