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规划研究中心”)位于深圳市第“10+1”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是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举办,经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代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规划研究中心以打造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服务为宗旨,业务范围涵盖城市和区域发展策略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及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重点片区规划统筹协调、城乡规划成果及建设项目报批材料的技术审查、专家库维护、规划展览馆维护管理、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规划学术研究及科普交流等。
二、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8:00(以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到ssghyjzx@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个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PDF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5)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
4.其它要求:
(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条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专业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应聘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如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等原因审查不通过的,取消资格。
2.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入职
录用人员与区规划研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可享受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购房、公共住房等优惠政策。
(五)试用期
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乔工,0755-2210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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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docx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