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信息中心系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录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综合岗位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经济学类(0201)、金融学类(0203)、法学类(0301)、政治学类(0302)、社会学类(0303)、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新闻传播学类(0503)、公共管理类(1204) |
2 |
信息岗位 |
2 |
男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电子信息类(0807)、自动化类(0808)、计算机类(0809)、机械类(0802)、材料类(0804)、电气类(0806) |
三、招聘范围或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丽水市户籍或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丽水市辖范围);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条件详见报名处《招考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45—11:45,下午14:15—17:00,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学院北路698号(需电话预约,电话号码:0578-2092263、0578-2092203)。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3张、5寸生活照1张。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5倍的,由丽水市信息中心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由市信息中心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后按两个科目各5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
2.面试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体检、政审等后续环节。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政审考察、公示
政审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政审。
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政审考察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
6.确定招聘对象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生如需咨询专业设置、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578-2092263、0578-2092203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丽水市信息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