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驻东莞市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专家1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驻立沙岛专家待遇为60万元人民币/年,薪酬构成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化工及相近专业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且有不少于10年从事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经历,有政府部门或大型石化园区坐班服务经验及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经验为佳,熟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园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能力,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管理;
(5)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好;
(6)法定劳动年龄内,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5周岁;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好《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上个人简历及如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29715502@qq.com,(注:所有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附件,邮件命名格式:立沙岛+姓名+学历+专业。)。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版)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按报岗位的要求提供);
(5)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按报岗位的要求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8)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将通过邮件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专家合计5人组成,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评审人员,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评审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开展评审。
2.评审
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综合评审组,对入围评审者的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遴选1名招聘对象作为体检人选。具体评审方式由市应急管理局确定。
经面试、评审如无适合人选,相关职位可不招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在综合评审和体检等过程中,如遇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本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按名次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229163;联系人: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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