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3年教育系统统一招聘教师4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在聘用前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3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的,如与底限要求的专业属相关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7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13
报名时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7月8日12:00
交费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定向招聘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报名时请下载打印《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实际交费人的身份证号、手机号,于7月8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yg3212939@126.com,并致电0316-3215164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予以退费。符合退费情况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4:30,资格初审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7月15日下午14:30-16:3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查询
7月21日,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三河市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或其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具有廊坊域内学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教学人员还须提供佐证材料:1.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2.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工资流水证明。
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8月3日9:00至8月6日13: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8月5日至8月6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8月8日至8月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分组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八)考察
市教体局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1日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体检
8月14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8月15日至8月16日,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三河市人社局审批,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幼儿园教师纳入控制数管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分组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选择学校
8月18日,公示期满的考生到三河市第九小学选择学校。
(一)8月18日上午9:00,公示期满的考生到三河市第九小学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相关学校名单在大屏幕显示。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蛇形分组的考生分别按同名次抽签确定择校顺序)。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于2023年9月1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三河市人社局事业股(203室)。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2023年9月1日前),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三河市人社局事业股(203室)。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