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除卫健系统)引进采取统一面试选聘方式,企业及卫健系统引才工作自行开展。
三、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博硕研究生共60名。其中,党群事业单位19名,教育系统10名,卫健系统5名,企业26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邯郸市磁县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报考教育系统需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凡通过一个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事业单位(除卫健系统)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
2.报名方式: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场报名(磁县一中东侧往北100米)。
3.报名所需材料:
(1)《邯郸市磁县2023年博硕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提示: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
4.资格审核。在报名时间内到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由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为磁县实验学校,《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见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报考党群系统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报考教育系统采取说课方式。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5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说课范围与面试通知一起在磁县政府网进行公布。考试当天由考生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因选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采取分组分选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分组,则各岗位分组分选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成绩。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县博硕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6.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7.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对拟引进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选岗。考取乡镇事业岗的人员需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
10.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企业及卫健系统
由企业和卫健系统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
六、政策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自到磁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2.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博硕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3.优先使用。在磁县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别优秀的,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1年的,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
4.政治待遇。加大博硕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七、回避原则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博硕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引才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磁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磁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咨询电话:0310-2321839
监督电话:0310-2322161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共磁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