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的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出具国内学历认证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3)。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详见附件3)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需符合《一览表》规定的开考比例要求,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入围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等后续事项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五、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每岗位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每岗位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2023年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