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3周岁(即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以2023年7月以来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职位名称、人数及待遇
1.岗位名称、人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人。
2.待遇:3000元/月(含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方式、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三楼办公室。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8:00止。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五、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为2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1.量化考核评分
应聘人员按照《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提供相关材料。如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需相关部门或组织盖章证明加分情况。
2.面试
(1)完成报名后,根据量化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工作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以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
3.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的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依法签订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计划协议书。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待遇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县财政局的《2023年度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
本公告由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98-5636199(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附件:
1.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三明市沙县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docx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