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会计人员1名,招聘情况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招聘岗位:会计;
招聘名额:1名;
工作职责:负责单位会计及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会计相关专业;
5、工作要求: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细心踏实;
6、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会计初级及以上资格证;
7、从事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且有半年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从业经历;
8、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失信行为记录的和参与非法组织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会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合同签订。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朝阳休养所办公楼3楼综合科(绵阳市涪城区荷花中街11号)。
咨询电话:0816-2369082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自带简历一份,报名时应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资格从业证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2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通知
根据接收的简历资料,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并在简历投递截止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1、应聘者应于电话通知的时间达到面试地点,迟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绵阳市公招考试体检项目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以医院报告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负担。
(五)聘用合同签订
体检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构成(单位:元)
学历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绩效工资 |
合计 |
扣除五险一金实际发放 |
大专 |
2200 |
800 |
800 |
3800 |
3128 |
本科 |
2400 |
1000 |
1000 |
4400 |
3638.4 |
研究生 |
2600 |
1200 |
1200 |
5000 |
4148.8 |
(二)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单位:元)
学历 |
养老险 |
生育险 |
失业险 |
工伤险 |
医疗险(2%) |
住房公积金 |
合计 |
大专 |
240 |
|
12 |
|
60 |
360 |
672 |
本科 |
272 |
|
13.6 |
|
68 |
408 |
761.6 |
研究生 |
304 |
|
15.2 |
|
76 |
456 |
851.2 |
六、本公告由绵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朝阳休养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询人:林女士
咨询电话:0816-2369082
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荷花中街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