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网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125.124.24.208:8208(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平台”),2023年7月1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时-7月21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证件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7月18日-7月20日,每日10时、14时、18时、22时更新各岗位报考人数。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此阶段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7月31日上午9时-8月2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边报边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8月3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核减岗位改报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8日上午9时-8月12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户籍要求以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为准,杭州地区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放宽到浙江省;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不受限制。
4、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5、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9、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10、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3、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4、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网上资格复审
1、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开展网上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48小时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④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或《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⑤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⑥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⑦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3、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体检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相关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环节有疑问的,可联系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15757700667
3、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0709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录用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西湖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六)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该网站为发布本次招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