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看护人员6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2023年连州市纪委监委专职看护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为连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按《连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义务;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连州市纪委监委
专职看护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及相关学历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如考生为期满“三支一扶”学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退役军人等需另附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把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lzjw35822@163.com(报名资料命名格式统一采用: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社会人员报考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报名时提交。
四、资格审核
考试前,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具备参加考试条件,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考生密切留意。
五、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2.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面试。
3.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考察
1.考察对象: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具体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由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出具介绍信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用人单位自公开招聘后半年内聘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原批次报考原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考生。
九、考生义务
自觉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规定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十、其他事项
(一)在连州市服务或连州市户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考生报考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63-6635822。
(三)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连州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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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度连州市纪委监委专职看护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中共连州市纪委连州市监委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