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民众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7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携带有关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山市民众街道六百六路61号民众街道办事处三楼310室。考生可进行报考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60-85168369(吴先生)。
投诉电话:0760-85168203,中山市民众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名。
2.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民众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方面工作经历的,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是本次笔试、面谈、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妥善保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项如下: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笔试和面谈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未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按照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面谈对象。面谈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谈条件的人数进行;
(六)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笔试、面谈及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谈成绩、面谈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相关考试成绩将在每个考试环节结束后适时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进一步检查费用由拟雇人员承担,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审查有无犯罪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其他原因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民众街道办事处合同制人员(非编制)。如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等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本公告由中山市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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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民众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山市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