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8家事业单位11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度通化县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7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至8月1日(每天9:00-15:00)。
2.报名地点:东师会馆长春净月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博学路377号)。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3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2.近期(6个月内)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纸质版材料。
6.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人员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优惠政策
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服务期内不得调转。
1.给予住房购房补贴。对招聘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我县购房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统招“双一流”院校本科生可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优化岗位待遇。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相应职称聘任,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3.统一管理重点培养。到岗工作后综合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由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注意事项
1.《2023年度通化县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公告(1号)》与《2023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不得同时报考。
2.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吉林财经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jlufe.hjiuye.com/)
吉林大学就业网(https://jdjyw.jlu.edu.cn)等高校网站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0435-5770837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5226133
附件:
1.2023年度通化县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