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5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主要收养社会孤老、退休孤老、自费寄养老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人文关怀等服务。
因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员(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拟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附件2《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全日制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获奖证书、由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宝山区漠河路655号,(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规定时间内书面材料送达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anfuyuanr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要求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未通过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考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等):36211852 黄老师、毛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55号
邮编:201999
联系电话:36211852
邮箱:sanfuyuanrs@163.com
监督电话:64410220
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