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要求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8日出生);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sanya.gov.cn/)等媒体发布,后续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均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sanya.gov.cn/)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上午09:00—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hnhzhr.ikaowu.com)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3.报名时须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下载打印附件2,原件备验)。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专技岗十级”岗位的人员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中级工程师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8)报考“专技岗十二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
(9)承诺书(附件4)。
(10)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兼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拟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
①《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报考“专技岗十级”岗位的人员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中级工程师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⑧报考“专技岗十二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
⑨承诺书(附件4)。
⑩岗位所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咨询电话:0898—88391236
监督电话:0898—8820129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8839123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_1: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3.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诚信承诺书
5:工作证明
6:党员身份证明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