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所需条件
1.30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研究生:法学(A0301)、公共管理(A1204),本科:法学类(B0301)、公共管理类(B1204));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1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1日(含)。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9:00时至2023年8月15日18:00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广州市南沙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nsjwbgs@126.com邮箱,邮件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学历证、学位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可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的扫描件,以“姓名+应聘”命名文件压缩包,如无按规定要求提供,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考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短信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二)考试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设1:3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现场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可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907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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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