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连平县应急救援大队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
连平县应急救援大队主要职责是:1、从事森林火灾扑救任务;2、承担抗洪抢险、矿山救护、地灾震灾救援等全灾种全天候应急救援工作;3、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参与其他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向社会公开招聘,性别为男性,择优录取,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20-40周岁(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4.学历要求: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高中)学历取得初级技术职称;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连平县应急管理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排列):
1.《连平县应急救援大队应急队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考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4秒钟内、纵跳摸高大于255厘米为达标要求,跑步3000米(计分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通过后可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采取集中保密统一命题,面试题目由县应急管理局编制,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担任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3日在连平县体育中心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应急管理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4308216(工作时间)。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录用的应急队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试用期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解除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队员工资待遇,每人每年伍万伍仟元整(含五险),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经批准正式录用的应急队员,工作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前离职,50周岁为退出聘用限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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