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法纪观念,能吃苦耐劳;
3.男性,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4.户籍所在地要求为南通市;
5.中共党员;
6.退伍军人优先;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参加非法组织的;
3.从业以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违法肇事等严重不良记录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法记录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带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彩色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市级机关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姓名”命名,邮箱地址:2359151880@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2日17:00止。
3.招聘单位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扩大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和延长报名时间。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电话:0513-85217028
(二)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人员皆需携带书面材料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对前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考试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天宝大厦2101室(工农南路128号);
联系电话:13962997335。
2.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并在“声明”栏签名;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本人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中共党员身份的证明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驾驶证、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8)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材料请应聘者一次性提交,后期不接受补交。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与招聘总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三)考试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驾驶员公共知识。包括机动车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交通法规和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
3.面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与应急反应,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
以上三项考试结束后,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分别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公示、聘用及递补
1.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中心,试用期为两个月。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拟录用、试用期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优秀技能人才优先考虑: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辅助执法类外勤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由市财政按照标准统筹安排。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216689,刘书记
五、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及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应聘者对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看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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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岗位简介表》.docx
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4日